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民政局 时间:2019-09-27 10:40:4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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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职能: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保证军休干部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按月足额发放到位,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经费是中央财政直接拨付,我们做到了专款专用,保证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的全面落实。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是隶属于盟民政局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现有财政供养人员20人,其中在职职工1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6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18万元,支出总计146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03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为742.32万元,实际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差距较大,原因为盟本级财政只核定人员经费,未核定公用经费,其余资金为自治区拨款,因此盟本级部门预算中无日常公用支出预算,也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追加经费为列入总预算中。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60.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960.3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57.3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1.7万元;支出总计1,468.0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4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78.74万元,下降44%;支出增加231.88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离退休军干增资较上年增资幅度减小,自治区拨入军休经费减少。二是支出增加为本年补发离退休军干生活性津贴和高山海岛两项,补发时间为2015年7月文号为内民政安[2016]64号、内财社【2016】1328号。

  ……;三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6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18万元,占93%;其他收入66.18万元,占7%。其他收入资金为自治区拨入军干增资款57.85万元,文号为内民政发【2017】59号;遗属增资款5.76万元,文号为内民政发【2017】7号;去世离休军干特别抚恤金2万元,文号为内民政发【2016】96号,银行利息收入0.57万元。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6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03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4.1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01.74万元;支出总计1468.0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1.4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35.5万元,下降-20%;支出增加231.88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离退休军干增资较上年增资幅度减小,自治区拨入军休经费减少;二是支出增加为本年补发离退休军干生活性津贴和高山海岛两项,补发时间为2015年7月文号为内民政安[2016]64号、内财社【2016】1328号。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4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46万元,占10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4.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18万元、津贴补贴13.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3.3万元、绩效工资36.65万元、伙食补助费0.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3万元(长期聘用5人工资(每人每月2600元)及 2016年度带薪休假补贴1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3.21万元,其中离休费73.58万元,退休费913.96万元,生活补助14.61万元,医疗费2.4万元。

  较上年增加341.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补发离退休军干生活性津贴和高山海岛两项,补发时间为2015年7月文号为内民政安[2016]64号、内财社【2016】1328号。

  公用经费77.4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4.36万元,其中办公费5.3万元、印刷费1.08万元、水电费0.57万元,差旅费7.82万元、公务用车15.33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7.19万元(为慰问军干、军干文体娱乐活动购买奖品、军干疗养及所需物品等);其他资本性支出34.07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3.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0.39万元。2017年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4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较上年增加4.59万元,原因为本年军干外出就医次数增加及参加异地疗养人数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33.08万元,为本年购置1台公务用车及部分办公设备。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36.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47%。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1、公务接待费 2016年决算数17,931.00元;2017年年初预算18,000.00元,2017年年末决算数8,620.00元。比上年减少9,311.00元,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公务接待10次,86人。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86,355.28元; 2017年年初预算数150,000.00元,2017年年末决算数357,221.72元。比上年增加207,221.72元,本年经车编办、财政局、民政局同意,购置皮卡载货车一台。车辆保有量:3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36.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47%。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1、公务接待费 2016年决算数17,931.00元;2017年年初预算18,000.00元,2017年年末决算数8,620.00元。比上年减少9,311.00元,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公务接待10次,86人。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86,355.28元; 2017年年初预算数150,000.00元,2017年年末决算数357,221.72元。比上年增加207,221.72元,本年经车编办、财政局、民政局同意,购置皮卡载货车一台。车辆保有量:3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07万元,比2016年增加41.18万元,增长(降低)99%,主要原因是:本年购买办公设备及购置车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比2016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本年拍卖公车2台,经自治区及盟车编办同意增加1台公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支出均为基本支出,未发生项目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0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移交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和反应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及公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丽宾    联系电话:0482-8216884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职能: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保证军休干部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按月足额发放到位,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经费是中央财政直接拨付,我们做到了专款专用,保证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的全面落实。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是隶属于盟民政局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现有财政供养人员20人,其中在职职工1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6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18万元,支出总计146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03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为742.32万元,实际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差距较大,原因为盟本级财政只核定人员经费,未核定公用经费,其余资金为自治区拨款,因此盟本级部门预算中无日常公用支出预算,也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追加经费为列入总预算中。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60.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960.3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57.3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1.7万元;支出总计1,468.0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4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78.74万元,下降44%;支出增加231.88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离退休军干增资较上年增资幅度减小,自治区拨入军休经费减少。二是支出增加为本年补发离退休军干生活性津贴和高山海岛两项,补发时间为2015年7月文号为内民政安[2016]64号、内财社【2016】1328号。

  ……;三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6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18万元,占93%;其他收入66.18万元,占7%。其他收入资金为自治区拨入军干增资款57.85万元,文号为内民政发【2017】59号;遗属增资款5.76万元,文号为内民政发【2017】7号;去世离休军干特别抚恤金2万元,文号为内民政发【2016】96号,银行利息收入0.57万元。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6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03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4.1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01.74万元;支出总计1468.0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1.4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35.5万元,下降-20%;支出增加231.88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离退休军干增资较上年增资幅度减小,自治区拨入军休经费减少;二是支出增加为本年补发离退休军干生活性津贴和高山海岛两项,补发时间为2015年7月文号为内民政安[2016]64号、内财社【2016】1328号。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4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46万元,占10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4.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18万元、津贴补贴13.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3.3万元、绩效工资36.65万元、伙食补助费0.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3万元(长期聘用5人工资(每人每月2600元)及 2016年度带薪休假补贴1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3.21万元,其中离休费73.58万元,退休费913.96万元,生活补助14.61万元,医疗费2.4万元。

  较上年增加341.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补发离退休军干生活性津贴和高山海岛两项,补发时间为2015年7月文号为内民政安[2016]64号、内财社【2016】1328号。

  公用经费77.4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4.36万元,其中办公费5.3万元、印刷费1.08万元、水电费0.57万元,差旅费7.82万元、公务用车15.33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7.19万元(为慰问军干、军干文体娱乐活动购买奖品、军干疗养及所需物品等);其他资本性支出34.07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3.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0.39万元。2017年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4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较上年增加4.59万元,原因为本年军干外出就医次数增加及参加异地疗养人数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33.08万元,为本年购置1台公务用车及部分办公设备。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36.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47%。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1、公务接待费 2016年决算数17,931.00元;2017年年初预算18,000.00元,2017年年末决算数8,620.00元。比上年减少9,311.00元,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公务接待10次,86人。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86,355.28元; 2017年年初预算数150,000.00元,2017年年末决算数357,221.72元。比上年增加207,221.72元,本年经车编办、财政局、民政局同意,购置皮卡载货车一台。车辆保有量:3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36.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47%。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1、公务接待费 2016年决算数17,931.00元;2017年年初预算18,000.00元,2017年年末决算数8,620.00元。比上年减少9,311.00元,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公务接待10次,86人。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86,355.28元; 2017年年初预算数150,000.00元,2017年年末决算数357,221.72元。比上年增加207,221.72元,本年经车编办、财政局、民政局同意,购置皮卡载货车一台。车辆保有量:3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07万元,比2016年增加41.18万元,增长(降低)99%,主要原因是:本年购买办公设备及购置车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比2016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本年拍卖公车2台,经自治区及盟车编办同意增加1台公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支出均为基本支出,未发生项目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0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移交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和反应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及公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丽宾    联系电话:0482-8216884

干休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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