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救助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盟民政局 时间:2020-04-06 10:16:07 点击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救助管理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主要依法负责全盟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兴安盟内六个旗县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中转任务负责兴安盟六个旗县市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求助人员及时提供救助。

2、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3、帮助受助人员与其家属或者流出地民政部门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向其提供乘车凭证。

4、对未成年人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和帮教。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救助管理站是隶属于盟民政局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经兴安盟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20个.其中在职职工19人.退休职工6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兴安盟救助管理站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兴安盟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

3

4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04.5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98.53万元,下降54.26%,减少主要是由于由于兴安盟救助管理站综合楼项目款未随大预算下拨。

支出预算504.5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98.53万元,下降54.26%,减少主要是由于由于兴安盟救助管理站综合楼项目款未随大预算下拨。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50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04.58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504.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58 万元,占比48.47 %;项目支出260 万元,占比 51.5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504.5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4.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6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11  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79.5万元,其中包括: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6.5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劳务费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救济费6万元、医疗费补助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万元。流浪乞讨救助支出180.5万元,其中包括:印刷费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费6万元、专用材料费34万元、劳务费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救济费17万元、医疗费补助1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4万元,下降16.64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4 万元,下降 16.6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0                 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 0.22 万元,比上年预算0.36万元减少 0.14  万元,下降38.89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0.36 万元减少 0.14万元,下降38.89 %。减少主要是本单位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比上年预算   万元减少2.00万元,下降16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12.5万元减少2.00万元,下降1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 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5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 12.5  万元减少2 万元,下降16 %,比上年执行数 12.5万元增加(减少)12.5 万元,下降16 %。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以来,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最大限度降低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站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86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手续费0.1万元、办公费2.00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取暖费9.23万元、物业管理费1.3万元、差旅费2.68万元、维修(维护)费1.00万元、工会经费2.64万元、福利费1.9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0.50万元、其他交通费1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比上年预算42.72万元增加 0.14 万元,增长0.33 %。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物业管理费上涨。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 3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业务用车2辆。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6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清        联系电话:15248219898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兴安盟救助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doc

兴安盟救助管理站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兴安盟救助站2020年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兴安盟救助站2020年绩效目标申报表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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