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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

来源:盟民政局 作者: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3日 分享到:

  一、参保条件:凡是具有兴安盟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参保方式:个人无需报名登记,无需出资缴费。由盟民政局统一实施无记名式团体投保。所需资金由区盟两级财政承担。

  三、保险金额:总保额 25000 元/人,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险金20000 元,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5000 元。

  四、区域划分: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承保。阿尔山市、突泉县、科右中旗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承保。

  五、报险方式:老人出现意外伤害情况后,监护人向所承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备案。所有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后,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后,保险公司开始进入理赔程序。

  六、联系方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18(24小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19(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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