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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中国特色现代慈善发展的基点是什么?  

来源:兴安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4-07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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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中国特色现代慈善发展的基点是什么?  

一是中国慈善事业的基本功能,就是调节社会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党的二十大重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党和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就在于解决存在于各个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将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纳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是中国特色现代慈善具备民族性、国家性。发展中国特色现代慈善,需要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发动人人参与,让慈善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基础,让慈善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同步推进,将慈善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确保现代慈善适应时代的发展。  

三是中国特色现代慈善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史上中国慈善经历的两次转型,其表现形态和内在理念都发生了剧烈变化,但都保留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良传统,让现代慈善绽放新的活力。  

四是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仍以民间财富为主要物质基础。以善款来源为主要划分依据,历史上慈善分为官办与民办两种。在古代,官办慈善是见诸史书最多的类别。到了近代以后,民间财富成为慈善事业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慈善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关系到社会中各个存在的个体,而社会个人也是参与慈善的基本元素。无数历史经验表明,慈善不能由政府统筹包办,宽松的社会氛围以及活跃的市场经济才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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