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对象】由政府出资为具有兴安盟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入院治疗,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
【政策标准】户籍在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的老年人保险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户籍在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右中旗的老年人保险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保险期限为2025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保险金额及保费为:总保额25000元/人,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险金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5000元。
业务咨询及报险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业务咨询电话0482-8250387、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18(24小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业务咨询电话:0482-3986210、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19(24小时)。
无障碍
长者模式


打印
蒙公网安备1522010201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