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兴安盟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4-11 15:45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各旗县市民政局、全盟各社会组织:

  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规定,兴安盟民政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满2年,未参加过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的社会组织。

  2.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3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可参加评估。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慈善组织未年报)的;

  2.2024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2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3.2024年以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其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内容及等级

  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从基础条件、党建工作、内部治理和工作绩效等4个方面对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社会组织评估共分5个等级,总分1000分,1000-900分为5A899-800分为4A799-650分为3A649-550分为2A549-300分为1A2A以下的不予发放评估等级证书及牌匾。

  三、具体方法步骤

  (一)申请报送。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名表》(见附件1),并下载《等级评估相关材料》(附件2)查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选取与自身类型相符的评估指标进行自评,于20254月30日前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名表》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报送至邮箱:xamshzzpg@163.com。

  (二)材料准备。仔细阅读《社会组织评估报送流程》、《评估填报说明》,按照《评估材料装订要求》和《评估材料清单》,认真准备1份纸质材料,于5月31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

  (三)现场评估。20255月至20256月由评估专家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现场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四)等级确定。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终评,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

  四、相关工作要求

  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全面了解自身建设情况,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提高自律性的重要途径。各社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申报,保证材料客观、真实。要做好自评、迎评和评估整改的提升工作,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兴安盟综合福利园区(博仁楼)

  联系电话:0482-8100948    15690928665

  电子邮箱:xamshzzpg@163.com

  附件:1.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名表

  2.社会组织评估指标

  3.社会组织评估报送流程

  4.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5.评估材料装订要求

  6.评估材料目录

  7.评估填报说明

  兴安盟民政局             

  2025年4月11日          

  

  2025年等级评估.zi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