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民政局2024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来源:兴安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1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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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盟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各项工作主线,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我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守正创新、稳中求进,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努力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将民族、宗教工作列为局党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在机关党建活动中突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普法等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入户慰问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包联村、社区居民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讲宣传活动。

2.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专题党课、专题辅导讲座等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职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应知应会常识,使各民族干部职工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

3.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制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等活动,引导全盟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全面践行好“七个作模范部署要求”。

4.做好盟本级登记注册的兴安盟基督教协会、佛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3家宗教团体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宗教团体年度检查。指导旗县市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完善登记工作操作规程,规范登记工作。配合宗教、公安等部门做好打击整治非法宗教社会组织工作,在民政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不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宗教安全风险。

三、工作要求

1.强化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推行“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

2.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基层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

    3.配合宗教部门做好宗教团体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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