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民政局持续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救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有力度、更有精度、更有温度的救助服务,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健全主动发现机制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不然我们一家三口都不知道该怎么生活了。”家住突泉县六户镇的白某说起被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十分激动。
白某今年61岁,妻子和儿子均为智力残疾,没有劳动能力。六户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在日常入户走访中发现白某一家的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突泉县民政局。经核查,白某一家三口符合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于是,及时为其办理了手续,使他们一家的生活有了保障。
近年来,兴安盟民政局持续健全主动发现机制,依托“大数据+铁脚板”,形成监测预警、走访摸排、救助帮扶工作闭环,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强化部门联动
家住阿尔山市温泉街道的王女士是一名癌症患者。2022年9月以来,王女士辗转多地治疗,高昂的医疗费用让原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捉襟见肘。就在王女士一家为生活犯愁时,温泉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给她带来了好消息: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排查到王女士家有大额医疗费支出,工作人员上门核实。根据王女士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帮助她申请到一笔临时救助金,随后又帮她在妇联、医保部门申报了大病补贴,缓解其因大额医疗支出造成的生活困难。
此后,考虑到王女士每年还需进行化疗,仍有较大的医疗花费,阿尔山市民政局于2023年12月将王女士本人纳入城镇事实困难人员,后续产生大额医疗支出时,可按照城镇事实困难人员享受救助政策,进一步减轻王女士一家的经济负担。
为拓展救助范围,兴安盟民政局持续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与教育、医疗、住建、乡村振兴、工会、残联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刚性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及时、精准救助困难群众。
探索综合救助
2023年以来,兴安盟民政局持续创新城镇事实困难人员救助工作,通过研发城镇事实困难人员精准识别小程序、建立城镇事实困难人员数据库等方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镇事实困难人员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综合救助,多角度、全方位保障城镇事实困难人员基本生活。
一年来,兴安盟精准认定485名城镇事实困难人员,对其中符合条件的288人次实施综合救助,累计为城镇事实困难人员直接或间接增加家庭收入70.6万元。
兴安盟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推广应用数字化救助,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