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9日,兴安盟民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签订了2024-2025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户籍在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扎赉特旗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承接户籍在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右中旗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近年来,兴安盟积极开展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得到了群众广泛认可。据悉,该项目是由政府出资,盟民政局统一以团体投保方式为兴安盟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旨在为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后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偿,帮助广大老年人增加保障渠道,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安享晚年生活。
小编有话说:
那么,如何办理兴安盟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资讯,大家记得保存收藏!
一、参保条件
具有兴安盟户籍,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个人无需缴费,由政府出资,兴安盟民政局已采取无记名方式团体投保。
二、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入院治疗,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正常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三、保险金额
总保额25000元/人,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险金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5000元。
四、保险期限
2024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8日。
五、有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出险后向各旗县市服务网点理赔员报告。可由老人本人、监护人或监护机构报告。
报案电话及各旗县市服务网点理赔员联系方式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