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0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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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目的

  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有利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为社会提供更加标准规范的地名信息,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二、起草过程和依据的法律、法规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是信息传输的载体,是人们赋予某一特定空间位置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地名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清理整治民政部审核备案的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起草了《兴安盟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主要依据的法律是《地名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

  三、解决的主要问题。

       对民政部和民政厅审核备案的不规范地名依法严格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管理部门或单位根据不规范地名标准化处理情况,及时清理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中的不规范地名信息。

兴安盟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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