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民政局“五社联动”社会工作 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来源: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1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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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一心多点”引才聚才、不断创新基层治理和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社工站建设,组织实施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的“五社联动”试点,推动基层治理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五社联动”试点覆盖所有旗县市、每个苏木乡镇(街道)均设立社工站、每个城乡社区均有社工提供专业服务,使“五社联动”机制在推进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明显。

  三、主要任务

  一是以社区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臂力。

  二是以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为困难群体和有需求的居民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三是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助力推进社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

  四是以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积极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

  五是以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充分发挥对困难群众的慈善救助作用。

  四、明确了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了承接试点条件。包括承接试点的旗县市需具备建设社工站的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承接机构需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所聘社工专业人才资格条件,如承接机构需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3A(含)以上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其业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工作内容,至少有2年(含)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并完成2个(含)以上的服务项目;参与每个“五社联动”试点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少于3人,均须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专业社会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是明确了承接机构确定方式。各旗县市民政局自行采购,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要求,坚持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承接机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监督承接机构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得将项目转包和分包。

  三是明确了试点工作时限要求。“五社联动”试点工作原则上要在一年内完成,对优秀试点可滚动支持。

关于印发《兴安盟民政局“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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