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光荣院2018年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10-1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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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光荣院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抚对象(集中供养对象)并对其实行特殊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光荣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领导现有班子成员3人,院长1人,副院长1人,院长助理1人,内设5个部室,分别为财务室、办公室、服务室、医务室、餐饮部。人员编制9人,现在在职职工9人,退休人员9人,长期聘用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总收入561.11万元,预算收入434.82万元,增加29%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31.21,预算收入311.07万元,增加39%

  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政府性资金和自治区专项资金下拨

  本年总支出358.87万元,预算支出311.07万元,增加15%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8.87万元,预算支出311.07万元,增加15%

  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院民增加、院民平均年龄在80岁左右,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61.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36.3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3.75万元;支出总计358.8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2.2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1.85万元,增长6%;支出总计减少27.35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一是我院民院民医疗费减少,在职人员退休费都有所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3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21万元,占99%;其他收入5.16万元,占1%。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5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69万元,占54%;项目支出165.18万元,占46%.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55.9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3.75万元;支出总计358.8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02.2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6.69万元,增长5%;支出减少27.35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一是我院民院民医疗费减少,维护维修费大幅度减少.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3万元,占61%;项目支出119.65万元,占39%。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增加19.2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上调,外聘人员增加;公用经费25.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费、水费、电费、公务汽车运行维护费等,较上年减少10.92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减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36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由于院民住院及公务用车费用;二是无招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光荣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4万元,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5.14万元,较上年增加1.42万元,主要原因车辆年久老化,维修费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特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实地调研次数减少,相应费用减少。。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兴安盟光荣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8万元,比上年30.88万元减少4.9万元,下降18.9%。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3.11万元、邮电费1.08万元、取暖费12.43万元、物业管理费0.07万元、差旅费3.16万元、专用材料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6万元、福利费0.3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14万元、其他0.0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2万元,比2017年减少1.74万元,减少3.4%,主要原因是:工程采购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50.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工程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院民住院及日常办公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比2017年增加(减少)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比2017年增加(减少)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此项目资金:

  1、用于院民老人生活及护理费用

  2、用于院民老人晚年生活幸福

  3、用于全院工作正常运转如取暖费、水、电费等

  由于院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1、2018年院民满意度、幸福度提高,社会口碑良好;2、护理人员服务质量提高,责任心强,安全事故降为零;3、全院工作运转正常。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振波    联系电话:0482-842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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