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民政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
职能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盟委、盟行署相关决策部署,拟定全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拟定全盟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调研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盟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拟定全盟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定全盟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盟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全盟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定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定殡葬管理政策、规范服务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盟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9、拟定全盟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定全盟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定全盟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盟委、盟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盟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兴安盟民政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盟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5家,其中:财政拨款行政单位为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家。
截止到目前,我局实有人数为49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行政12人,参公7人,事业11人),退休人员19人。
(二)兴安盟民政局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兴安盟民政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兴安盟救助管理站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3 |
兴安盟儿童福利院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兴安盟社会福利院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兴安盟福利彩票管理发行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70.2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5.29万元,增长20.06 %,增加主要是由于低保工作经费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纳入预算。
支出预算570.2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5.29万元,增长20.06%,增加主要是由于低保工作经费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纳入预算。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7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63.04万元,占比81.2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7.19万元,占比18.8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7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04元,占比67.17%;项目支出187.20元,占比32.8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70.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3.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7.1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34.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23.43万元、机关服务111.41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80.0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4.97万元、抚恤金4.2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7.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07.19万元,增长100 %。主要将缴纳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纳入本年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8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9万元,减少54.91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21.94万元减少16.13万元,减少73.5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
2、公务接待费0.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1万元,增加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1.11万元减少0.30万元,减少37.04%。减少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及公用经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比上年预算9.00万元减少4.00万元,减少80.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20.83万元减少15.83万元,减少76.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9.00万元,减少4.00万元,减少80.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20.83万元减少15.83万元,减少76.00%。主要是由于因机构改革,将公务用车转隶给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6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5.37万元、印刷费2.28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3.49万元、会议费2.26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工会经费4.83万元、福利费3.5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00万元。比上年预算71.75万元减少14.08万元,下降24.4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1辆, 其中:公务用车1辆。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87.1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龙岩 联系电话:1861482899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