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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民政局交接行政权力事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盟民政局 作者: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0日 分享到: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兴安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精神,乌兰浩特市民政局近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推进会。

  会上,乌兰浩特市民政局刘绍革局长详细说明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中涉及民政领域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城乡低保金的给付等12项行政权力事项内容。本次乌兰浩特市民政局以自治区赋予镇级人民政府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将民政领域12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移交到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各项工作接住、接好,同时乌兰浩特市民政局各相关股(室)也将不断加强业务指导与日常工作的检查,保证工作质量不降低。

  会议安排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与乌兰浩特市民政局各相关股(室)进行交流,研究和探讨关于移交的12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就如何共同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展开深入讨论,着力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推动行政权力下放交接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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