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桩类型:同号双立双面型界桩
界桩位置:兴安盟阿尔山市天池镇
管理单位:兴安盟民政局
批准单位:国务院
设立时间:2022年
相关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53号《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应当支付修复标志物的费用,并由所在地负责管理该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并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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