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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署副盟长何伟利检查指导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盟民政局 作者: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8日 分享到:

  9月27日,兴安盟行政公署副盟长何伟利督导检查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盟行署副秘书长何云峰、盟民政局副局长罗文宇、乌兰浩特市副市长张晶晶、科右前旗副旗长陈来荣陪同。

       

       

  何伟利一行先后深入科右前旗龙泉殡仪馆、乌兰浩特市殡葬服务中心以及科右前旗部分苏木乡镇,督导检查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查看G302国道阿尔山方向沿线硬化墓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殡葬是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的重大民生大事,事关我盟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殡葬领域的种种问题,映照党风政风民风。各旗县市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抓住殡葬改革的机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工作安排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树立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和绿色殡葬新理念,进而有效推动硬化墓专项整治和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解决好老百姓在殡葬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

  二要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政府领导负责,民政部门牵头,各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举措共商、信息共享、职责共担的工作机制。硬化墓整治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旗县市、苏木乡镇到嘎查村层层落实责任,坚持日报告、周调度以及领导分片包联,将工作重心放在“三沿七区”,特别是公路沿线的硬化墓整治工作上来,准确把握专项整治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取得明显进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审批监管责任和执法监管责任,从立项、用地、审批、建设、价格、销售、执法等各环节进行监管。民政部门要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处置措施等确保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标本兼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殡葬服务机构、殡葬中介服务机构的督促检查和监管。各地各部门要责令殡葬服务机构和殡葬中介机构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要求,就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要求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逐一进行梳理,查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对账销号,确保殡葬服务价格秩序合理规范,殡葬安葬设施建设经营合法合规,不断提升殡葬服务的质量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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