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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安盟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盟民政局 作者: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分享到:

       一、出台背景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更好宣传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倡导移风易俗,减少人员聚集,在清明节前特印发通知,引导广大群众加强疫情防控,平安文明祭扫,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清明祭扫氛围。

        二、核心内容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拟写了本行政区域内规范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

      (一)是严禁人员聚集。当前我盟的疫情防控形势虽持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加大,广大群众在思想和行动上不能有丝毫松懈,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预约祭扫、分时祭扫、入园登记、身份核验、体温监测等工作。驾驶机动车辆进行祭扫的,要远端停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指挥。

     (二)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清明节期间我盟进入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指示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加强火源管控,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杜绝麻痹大意。

     (三)是严禁不文明祭扫行为。不得在殡仪祭奠中进行抛撒、焚烧纸钱等各类迷信活动,不得发生扰民、破坏环境等问题。扫墓时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墓区吸烟、严禁点燃香烛、严禁焚烧纸钱、严禁燃放鞭炮,严防火灾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倡导以敬献鲜花、家庭追思、网络祭奠、撰文以祭的形式进行文明低碳祭扫。

     (四)是倡导绿色文明殡葬新风。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阵地和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使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逐步深入人心。

        三、关于落实工作的保障

        为确保《通知》的落地落实,建立健全政府牵头,民政、公安、交通、林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部门分工,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树立主动宣传意识,倡导文明节俭祭扫新风尚。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形成节日期间日报告制度

《关于印发兴安盟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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