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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盟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情况解读

来源:盟民政局 作者: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4日 分享到:

  一、《通知》的目的及意义

  全盟民政系统的养老院、儿童福利(以下简称“一老一小”)等服务机构,人员较为集中,且老年人、儿童身体免疫力较弱。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所救助的对象流动性大。若不严格管控,极易发生疫情感染。为了让入住在民政福利机构的对象满意、子女满意、社会满意,制定下发了此通知,以利于更好地指导各旗县市民政局及相关机构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全盟民政系统“零感染”。

  二、通知依据

  (一)《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

  (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转发的《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50号)。

  (三)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内民政发[2020]21号)。

  (四)盟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盟养老机构卫生防护及老年人就医工作的通知》(兴新防指[2020]36号)。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从“严防民政服务机构发生聚集性感染、坚决落实“四早”要求及时收治感染患者、做好特殊群体兜底保障”三个大方面予以了指导和规范。尤其是第一个大方面,从如何“强化出入管理、人员配置、物资保障、防护能力”四个方面,做了进一步的明确。第二个大方面主要是规范了“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第三个方面主要是强调对于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因家人被隔离收治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各旗县市民政局要积极协调其所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委员会,组织开展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盟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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