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兴安盟救助站(挂兴安盟勘界中心、兴安盟妇女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牌子)
兴安盟救助站(挂兴安盟勘界中心、兴安盟妇女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牌子),为兴安盟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对盟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等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人员,本着自愿求助、无偿帮助、安全救助、分类施助的原则依法开展照料服务、身份查询、寻亲寻址、医疗救治和接送返等救助工作。
2.承担盟外和盟内流出和流入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老弱病残人员的中转护送任务。
3.指导县级救助机构的业务工作。
4.对公安机关护送来站的被拐卖受害人、家庭暴力受害人实施救助。
5.承担突发事件的临时救助任务。
6.配合公安等部门完成救助相关工作。
7.负责盟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盟及盟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查,指导盟内旗、县、市界线的勘查工作,承担调处边界争议,提出仲裁建议和完成盟勘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负责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合妇联、妇儿工委、司法等部门积极发挥作用,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关爱保护妇女儿童。参与广大农村留守妇女思想宣传工作,配合妇联、司法开展权益维护宣传教育,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律援助力度。
9.为流浪乞讨、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临时遇困未成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帮扶转介等服务;承担遇困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管理责任,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等犯罪活动;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参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助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核查工作,及时录入、更新系统数据,实现动态化管理;对困境儿童进行分类评估并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馈;为临时遇困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非在校期间生活照料,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宣传家庭应尽监护的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为外出务工人员与其留守子女进行联络、会面提供便利条件;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电话,协助司法部门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遇困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教育和法治教育;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开展关爱教育和情感抚慰,弥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关爱的缺失;开展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时对各地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作为孵化本地区社会组织、培育专业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基地,具体承接监护辅导、临时监护、帮扶转介、指导基层工作、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任务。
10.完成盟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兴安盟救助站负责人:尚晓辉 电话:3965117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罕山东街2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兴安盟社会养护院
兴安盟社会养护院,为兴安盟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以“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为宗旨,承担兴安盟地区的城镇“特困”老人收养、社会老人收养,以及对收养对象开展康复治疗等相关服务工作。
2.完成盟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兴安盟社会福利院负责人:陈彪 电话:8422188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194号-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兴安盟佑安养护院
兴安盟佑安养护院为兴安盟社会养护院的分支机构,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是独立事业单位法人,不占事业单位限额。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流浪乞讨人员等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服务工作,向全社会中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救治、救助、康复护理和照料服务等工作。
2.完成盟民政局及盟社会养护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兴安盟佑安养护院负责人:李跃 电话:8422188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194号-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兴安盟儿童福利院
兴安盟儿童福利院为兴安盟社会养护院的分支机构,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是独立事业单位法人,不占事业单位限额。
(一)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全盟孤儿和弃婴的收养、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担全盟孤儿和弃婴的养、治、教、医、康以及日常生活等任务。
2.完成盟民政局及盟社会养护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兴安盟儿童福利院负责人:贾秀艳 电话:8286533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都林街蓝天花园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兴安盟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兴安盟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兴安盟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全盟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工作。
2.负责全盟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依法对申请民政救助和保障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3.具体研究制定核定办法,指导各旗县市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组织协调召开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核对工作。
5.负责推进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6.完成盟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兴安盟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负责人:敖明亮 电话:8266560
办公地址:盟党政综合大楼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兴安盟福利彩票中心
兴安盟福利彩票中心,为兴安盟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全盟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彩票销售工作。
2.指导各旗、县、市福利彩票的销售和福利资金的使用工作。
3.承担奖券费用和社会福利资金的上缴任务。
4.负责加强社会福利彩票市场运行等工作。
5.完成盟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兴安盟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曲松林 电话:8377070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五一路钰鑫国际A座5号门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