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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慈善总会发出倡议 动员社会力量助力疫情防控

来源:盟民政局 作者: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1日 分享到: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兴安盟慈善总会特向全盟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动员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各界爱心人士行动起来,众志成城、全力以赴,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踊跃捐款捐物。

  一、捐款方式

  账户名: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

  银行账号:006101201090143462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漠南支行。捐赠资金时,请注明“疫情防控”字样。

  二、接受捐赠物资

  (一)防护用品。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符合YY0469—2011)、医用防护口罩(N95符合GB19083—2010)、防护眼镜(护目镜)、防护面屏、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医用防护服(符合GB19082—2003)、隔离衣、一次性鞋套。

  (二)消毒类用品。复合醇免洗手消毒凝胶(500ml/瓶)、抗菌洗手液(500ml/瓶)、泡腾消毒片(100片/瓶)、一次性医用消毒巾(100片/包)、复合双链季铵盐消毒液(450ml/瓶)。

  (三)医疗设备。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ECMO(体外膜肺氧合)、负压救护车。

  (四)检测试剂。荧光定量PCR法(上海伯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辉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捷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暂不接受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为提高援助的效率,确保捐赠的款物及时用于一线疫情防控,请各社会力量直接向自治区慈善总会捐赠。并向兴安盟慈善总会报备,便于统计掌握全盟捐赠情况。

  (二)本次捐赠活动所募集款物将全部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三)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同时在民政部门指定的统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捐款、捐物接受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为便于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注明捐赠单位(个人)准确名称(姓名)和联系方式。

  让我们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为打赢疫情防控战贡献力量!

  联系人:自治区慈善总会  宝日格乐

  联系电话:(0471) 5980116,15661025891

  兴安盟慈善总会    陈秀兰

  联系电话:15034808978

  兴安盟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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