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长信箱
姓名: | 洪长亮 | ||
标题: | 景区内游船服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
内容: |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仅适用于在内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景区内相对封闭的园林水域,不属于内河通航水域,此水域内船舶的航行、经营等行为的管理,属于地方政府事权,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建议您向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具体咨询当地对园林水域相关管理规定。
以上是我们咨询交通运输部的回复,我们想咨询一下兴安盟地区对景区内的封闭的水库型景区组织木制游船(定员50人)带动力,有哪些地方规定吗?需要办理哪些审批手续才能运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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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2021-09-27 09: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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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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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您好!兴安盟各旗县市均无地方园林水域相关管理规定;如在察尔森水库景区经营游船受水域水产殖、环境保护、水质检测等方面的限制。是否允许开展船舶航行、经营,则需要经过松辽委许可,且船舶航行需在盟交通运输局审批中心办理船舶登记手续(交通运输局窗口咨询电话0482-883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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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1-09-29 17:58:26 |